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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文件

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2月14日 | 生效日期:2026年2月14日

第一條 定義

第二條 條款之接受

透過填寫本公司表單、電話預訂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公司服務,即視為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。若您代表他人預訂,您擔保您有代表該當事人接受本條款的授權。

使用服務者須年滿18歲。租車自駕者須持有有效中華民國駕照或本公司認可的國際駕照。

第三條 服務說明

本公司提供下列三類服務,詳情依個別合約約定:

服務地區以新北市及台灣北部為主,特定行程範圍依合約另行約定。

第四條 預訂與確認

第五條 用戶責任

5.1 自駕租車

5.2 司機服務

第六條 費用與付款

第七條 取消與退款

第八條 免責聲明

本公司服務依現況提供。我們無法保證特定行程的天氣、景點開放狀態或道路狀況,亦不對旅途中的個人物品遺失負責。

本公司不提供醫療、急救或緊急救援服務。如旅途中有醫療需求,請撥打119。

第九條 責任限制

在法律許可範圍內,本公司對任何間接、附帶或衍生損害不負責任。本公司對用戶的最高賠償責任,以該次服務實際收取費用為上限。

第十條 智慧財產

本網站所有內容(包含文字、圖像、設計)均屬本公司或授權方所有,未經書面授權不得重製或轉載。

第十一條 終止

如用戶違反本條款,本公司得立即終止服務並保留追訴損害賠償的權利。用戶得依取消政策提前終止服務安排。

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

本條款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及執行。如有爭議,雙方應先嘗試友好協商解決。協商未果者,同意以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第十三條 條款修訂

本公司保留修訂本條款的權利。修訂後的條款將於本頁面公告,生效日期同時更新。繼續使用服務視為接受修訂內容。

第十四條 聯繫方式

如對本服務條款有任何疑問,請聯繫我們: